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农业部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农市发〔20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我部自2003年以来已连续成功举办13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十三年来,农交会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增强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集中展示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成就、促进农产品贸易、推动农业交流与合作,我部决定于2016年11月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第十四届农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日期和地点 第十四届农交会与第十二届昆明泛亚国际农业博览会合并举办,本届展会名称确定为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暨第十二届昆明泛亚国际农业博览会。举办时间为2016年11月5—8日。举办地点为云南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二、宗旨、主题和主要内容 本届农交会秉承“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促进贸易”的办展宗旨和“精品、开放、务实”的办会原则,以“供给改革、产业融合、绿色共享、创新发展”为主题,以现代农业成就展示、农业交流合作、农业贸易洽谈为主要内容,努力打造符合“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要求的高品质农业贸易和交流平台。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云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 云南省农业厅 全国农业展览馆 四、规模和布局 本届农交会室内展览面积55000平方米,室外展览面积10000平方米。展区设有33个省级展区(含台湾和新疆兵团)、国际展区和扶贫、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农产品地理标志、农垦、农药、渔业、畜牧、土传病虫害防控、种业、双创(包括农业电商)、休闲农业等专业展区以及销售区。其中,省级展区、国际展区和专业展区以贸易洽谈为主,各展团按产品分类设计布展;销售区以现场销售为主,按产品类别统一布展。 五、重大活动 本届农交会将安排筹备工作会议、设计方案审查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经贸合作论坛暨中国国际农业合作经贸论坛、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中国品牌农业论坛、风险管理与农业发展研讨会、全国名特优果品品鉴推介会、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推介专场、振兴中国乳业沙龙、农药经销形势分析与经验交流会、云南高原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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